女,10岁,虞城县第二实验小学学生。她把自己喜欢的书籍捐给班集体,摆放在班级图书角供同学们阅读;老师教研时,她总是主动担负起“小小班主任”的角色,带领同学们学习;同学中有小矛盾,她会积极进行调解。她主动要求和班上学习成绩最差的同学坐同桌,时常一个学期要换上三、四个同桌,不厌其烦进行一对一帮扶。她更是敬老孝老的小典范,对待老人她体贴入微,对待邻里文明礼貌、处处与人为善,深得大家喜爱。在日常生活中,她是一个勤俭节约的“吝啬”孩子,可在奉献爱心上却慷慨大方,用自己的压岁钱先后为灾区、贫困儿童捐款1600余元。她多才多艺,两次获得河南省拉丁舞大赛少儿组团体金奖,并在2013年荣获由文化部举办的“百花争春”少儿舞蹈大赛河南赛区金奖。荣获商丘市“十佳”少先队员。
【责任编辑:石 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