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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精神文明建设简报2020年第25期

发表时间:2021-01-05  来源:河南文明网

  河 南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简 报

  (第25期)

  河南省文明办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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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动态】 

  ●《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法治促进文明行为养成 

  ●郑州市召开贯彻落实《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座谈会 

  ●三门峡市推动《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落地生根 

  ●濮阳市积极推进《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施行 

  ●安阳市掀起学习宣传《安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热潮 

  工作动态

  《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法治促进文明行为养成

  2020年12月30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介绍了相关情况,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条例》作出具体安排。

  落实《条例》是全社会共同职责

  “《条例》的制定出台,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措施。”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保存认为,《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

  王保存表示,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推动本地群众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共同推动《条例》贯彻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完善相关政策,制定出台配套措施,建立文明行为促进目标责任和考评制度,使《条例》的一些原则规定具体化,把《条例》真正落到实处。”王保存说。

  明确文明行为必选和自选动作

  “《条例》分为5章,包括总则、规范和倡导、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53条。”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杨汝北介绍。

  《条例》将文明行为分为基本规范和倡导规范。基本规范属于“从最低点出发”的底线道德,是必选动作;倡导规范属于以“人所能达致的最高境界作为出发点”的美德,是自选动作。

  《条例》从爱国、公共秩序、交通出行、公共卫生等11个方面对文明行为基本规范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明确倡导文明就餐,使用公勺、公筷;倡导低碳生活,节约水、电、气、暖等资源;倡导绿色出行,优先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将受处罚

  “《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进入法治化推进阶段的重要标志。《条例》以法治思维强化约束作用,增强了社会成员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河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赵云龙介绍。

  比如,《条例》规定,在公共设施上非法涂写、刻画、喷涂、粘贴的,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生活垃圾的,不即时清理犬只粪便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高空抛物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针对社会上出现的极个别人诬告、敲诈等‘碰瓷’行为,《条例》规定‘公民实施见义勇为、紧急现场救护、扶助等救助行为,被助人及其近亲属故意隐瞒真相,捏造事实,企图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赵云龙说。

  郑州市召开贯彻落实

  《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座谈会

  为切实做好《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省会郑州市的贯彻落实,12月11日,郑州市文明办组织召开贯彻落实《条例》工作座谈会。会议听取了郑州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条例》在郑州市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并就《条例》与《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有序衔接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会议取得预期效果。同时,为配合《条例》发布,12月30日,郑州市组织部分文明单位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广大党员志愿者携带《条例》单行本、宣传折页等宣传品,在街边公园、广场、地铁站等人员密集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

  三门峡市推动

  《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落地生根

  《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为推进《条例宣传实施,三门峡市开展《条例》系列宣传活动,形成学习、宣传、遵守《条例》良好氛围,推动《条例》在全市落地生根。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制定下发《<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实施工作方案》,多次召开工作部署会,对每个阶段宣传实施工作进行细化分工,明确推进时间和具体责任单位,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在三门峡日报、三门峡广播电视台及三门峡人大网、三门峡文明网等媒体全文公布《条例》和答记者问。拍摄以《条例》为主题的公益宣传片。印制发放《条例》单行本公益宣传画,在湖滨广场举办《条例》发布实施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进一步推动《条例》宣传实施取得成效。

  二、夯实宣传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门峡日报、三门峡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开设专栏,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礼仪、生态环保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刊发评论,撰写专栏报道三门峡广播电视台开设专栏报道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条例》宣传实施动态,《条例》内容解读等,开辟“文明条例大家谈”板块,邀请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先进典型走进节目宣传解读《条例》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景区组织干部职工、师生学习宣传践行《条例》,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广泛宣传《条例》。电影院、公园景区、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户外大型广告牌等地刊播、张贴《条例》公益广告,让市民群众时时处处受到熏陶,使《条例》家喻户晓

  三、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宣传活动形式

  一是组织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条例》,在“线上三门峡”开展《条例》有奖知识问答活动,每周发布一套题,调动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文明学习氛围二是组织开展《条例》宣、巡展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聘请专家学者作为宣讲师解读《条例》,每周安排两场进驻市直单位,提高广大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三是全市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多种形式的《条例》宣传主题活动,学《条例》、懂《条例》,让文明观念入脑入心;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促进家校携手共同践行《条例》四是组织开展“践行文明条例、争做文明市民、共建文明城市”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文明经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六文明”活动。

  濮阳市积极推进

  《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施行

  《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连日来,濮阳市各地各部门相继出台措施,积极推进《条例》贯彻施行。

  12月26日,濮阳市示范区在东方社区集中开展《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活动中,文明办设置了咨询台、制作横幅和宣传版面,开展《践行文明行为  争做文明市民》签名活动。志愿者们向过往群众讲解《条例》内容,介绍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出台《条例》的重要意义等,现场发放《条例》400余本,倡导广大市民讲文明、树新风。

  该市房地产中心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物业小区宣传阵地,多渠道宣传《条例》内容,引导物业企业和业主大力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将《条例》规定和倡导的各种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该市城市管理部门把贯彻落实《条例》与城市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结合起来,开展全员学习活动,为准确理解和运用《条例》打牢基础;充分利用执法人员在街面执法巡查的优势,在重点路段、校园周边、农贸市场附近等,播放宣传音频,让群众知晓、理解《条例》的相关规定。该市公安局为贯彻落实《条例》狠抓宣传教育警示、交通违法查处、交通组织优化、系统内部管理,着力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全力打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安阳市掀起学习宣传《安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热潮

  《安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热潮,提升广大群众文明意识。11月24日,安阳市举行《安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企业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来自全市各行各业的职工代表300余人参加活动。启动仪式上,志愿者代表张艳霞向全市职工发出“学文明条例,做文明职工,创文明城市”的倡议,安钢股份公司工会副主席李晓就如何贯彻《条例》表态发言。

  安阳县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条例》进社区、进村镇宣传活动。各机关单位、各乡镇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将《条例》纳入领导班子和“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加大《条例》学习宣传力度,《条例》单行本发到干部、职工手中,做到人手一册。组织志愿者在社区、广场等发放“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倡议书和《条例》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主动劝导和制止他人的不文明行为,向过往群众讲解文明交通、文明礼仪、文明祭祀等内容,倡导市民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各中小学校将《条例》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开展“大手拉小手、文明一起走”宣传活动,并组织师生开展《条例》知识竞赛。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干部职工、中小学生以家庭为单位签订向不文明行为告别承诺书,自觉践行《条例》倡导的文明行为。同时在今日安阳县、融媒体中心等设立专栏,宣传《条例》,营造人人知晓、人人践行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朱丽文】

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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