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gshixuexi-picture.png

修武县小营村推进乡村治理的创新实践

发表时间:2019-11-25  来源:河南文明网

  一幅幅生动的党建文化墙,一个个醒目的党建标识,一队队或歌或舞的大爷大妈,一张张笑意盈盈的脸庞……初冬时节,寒意渐浓,走进修武县郇封镇小营村,一股煦暖的文明新风扑面而来。

  省级生态文明村、党建标准化建设先进村……是什么力量让这个曾经的软弱涣散村,实现了从“后进村”到“后劲村”的转变?

  “把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作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探索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路径,打造群众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修武县小营村的探索较好地践行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省社科院党建与政治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万银锋如是评价。

  让群众组织当家,党支部装了“扩音器”

  “十多年前,小营村发展遇到了困难,村集体企业经营不善,外债较多,群众经常上访,村党支部软弱涣散……”在73岁的老党员刘小新记忆里,当时的小营村就是一盘散沙。

  在外工作多年的刘保良临危受命,被小营工贸区党委请回老家小营村任党支部书记。他从抓党建、抓支部、抓党员入手,推动村里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正轨。

  “我们村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单靠村党支部唱‘独角戏’,行不通。”刘保良说,只有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一起唱“大合唱”,才能唱出大团结、大和谐。

  刘保良他们从引导、发现群众兴趣爱好着手,成立了门球队、腰鼓队等15个群众自发兴趣类组织,每个自发组织都有数量不等的党员骨干,负责宣传党的政策。

  把群众组织动员起来,不仅让群众成为党的政策的“扩音器”,还成了缓解矛盾的“润滑剂”。“全村统一绿化,村里有个出了名的倔老人,坚决不同意伐掉门前的两棵树,我们了解到其儿媳在腰鼓队,便通过其儿媳做他的思想工作,最后老人终于同意了。”腰鼓队队长刘小新说。

  “给群众当好勤务员,通过科学安排活动时间,开辟新场地,确保队队有场地、人人能活动。党建综合体人气旺,最多时有300多名党员群众参与活动。支部有力量,队员们也纷纷申请入党。”刘保良说。

  给社会组织舞台,党支部多了“代言人”

  “多亏了乡贤议事会的帮忙,让我们两家长达80多年、延续两代人之久的纠纷得以和解。”村民宋引成感慨。

  乡贤议事会以党员为主,成员从老党员、老干部和威信较高的村民中选出,以“会员问事”“开放说事”“集中议事”“合力办事”“定期评事”“跟踪查事”等六种形式,了解群众合理诉求,发挥集体智慧,形成解决方案,并监督村“两委”落实执行。

  “大到慈善幸福院的选址,小到绿化选用哪种花木……我们协助村‘两委’共同谋划村庄的发展,带头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弘扬文明新风,倡导移风易俗。”83岁的乡贤议事会会长刘次勋说。

  今年以来,乡贤议事会已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3条,妥善解决17条。“通过乡贤议事会,干部能够触摸到民情民意,群众找到了‘当家做主’的感觉,村里的贤达能人才尽其用,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也更强了。”刘保良说。

  修武县委组织部负责人认为,社会组织是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载体,必须不断强化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才能更好地发挥基层组织的政治功能,更好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形成乡村治理合力。

  为经济组织服务,党支部扩大了“朋友圈”

  小营村因为集聚了许多家企业曾名噪一时,又因各种因素影响,村里与企业、村民与企业之间,一度陷入矛盾重重的窘境。

  如何构建良好的村企关系,让这些企业在乡村振兴,特别是乡村治理中发挥作用,一直是村党支部反复思考的问题。

  “经过摸索和实践,我们村目前和50多家企业签订了村企联盟公约,构建了‘支部+企业’党建工作模式,形成了‘支部服务企业、企业支持党建’双向互动新态势。”小营村党支部委员刘有福说。

  根据村企联盟公约,小营村党支部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生活遇到的难题,企业支持村民公益事业发展,彼此之间互帮互助,形成了村集体、企业、村民共赢的良好局面。

  他们还打算扩大“朋友圈”,把合作社、个体经营户纳入到村企联盟当中,凝聚各类经济组织的力量,共同推进乡村治理。

  河南金格塑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崔新明说:“通过参与村务工作,企业找到了归属感,大家的心贴得更近了。”

  乡村治,则百姓安。如今的小营村,班子强、阵地优、产业实,村民们享受着治理带来的安全感、幸福感。

  “小营村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群众组织、社会组织、经济组织等各类基层组织自觉贯彻党的主张,广泛联系群众,共画同心圆,让老百姓共享治理成果,探索出了一条可借鉴、可复制的乡村治理模式。”修武县委主要领导说。(河南日报记者 陈学桦 河南报业全媒体记者 姬姣姣 本报通讯员 高艺菡)

【责任编辑:安 艳鸽】

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河南日报报业集团 大河网络传媒集团 大河网 承办

豫ICP备0700635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