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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大林镇六制度强化文明村镇建设

发表时间:2015-12-17  来源:河南文明网

  自正阳县“文明村镇建设暨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大林镇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以“六项制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一是人员“三定”制。该镇成立了以党委“一把手”为组长,政府一把手为常务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镇党委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镇宣传口工作人员,实行定期定点定岗的“三定”制度,专职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相关工作,同时明确各村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二是典型带动制。以各村菜场周边整治为重点,选取小卖铺、废品收购点等典型脏、乱、差区域,以点带面进行全面整治,其中10月底对中心菜场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在群众中引起很大反响,为下一步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任务分解制。根据各村实际,结合“文明村镇”、“文明集市”、“美丽乡村”、“小手牵大手”等活动,对整治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村的具体任务,各村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到具体点位。

  四是限时整改制。对上报的重点区域进行再摸排、再细化,制定整治时间节点;对计划中拟定整治的区域,在整治前5日通知该区域群众,能自行清理的自行清理;在2016年2月中旬前,全镇基本实现“路面无垃圾、河面无漂浮物、田间无废弃物、庭院无乱堆放”,全面建立健全环卫保洁长效机制。

  五是“四个一”宣传制。通过一份简报、一份倡议书、一条短信、一条横幅,积极营造“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发动村民积极参与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引导村民增强环境自律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并对整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

  六是考核激励制。将“文明村镇建设暨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年终考核,通过日常考核和年终考评,对于各相关村及职能部门的工作实效及机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打分排名,同时实施问责及奖励机制,确保“文明村镇建设暨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真正落到实处。(驻马店市文明办)

【责任编辑:朱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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