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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开展礼让斑马线专项行动 强化意识 形成风尚

发表时间:2019-11-19  来源:河南文明网

  近日,河南省濮阳市公安局与濮阳市文明办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礼让斑马线 文明过马路”专项行动的通知》,经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以“礼让斑马线 文明过马路”为主题,将从2019年11月—2020年12月在全市开展,以公务用车、公职人员私家车、出租车、公交车为重点,在全市公务车、公务人员私家车、公交车、出租车中率先倡导和实践礼让斑马线行为,从而带动全社会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不断强化礼让斑马线、文明过马路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文明出行的良好风尚。

  “通知”中规范了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的礼让方法:

  (一)当前方斑马线有行人行走时,机动车辆应在斑马线30米外松开油门减速;20米外,车速要减到15公里/小时以下,脚要放到刹车踏板上;在停止线外必须停车,并依次在斑马线前停车让行。

  (二)当前方斑马线无行人行走时,机动车辆应在斑马线30米外开始减速,做好有行人横过道路的停车让行准备,无行人横过时低速通过。

  (三)当前方斑马线路口有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在斑马线前停车等候;必要时,闪灯提示或挥手示意。

  (四)行经斑马线时,如有现场交通管理人员,应当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通知”中要求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固定岗定点管理和机动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利用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取证设备,加大路口和路段人行横道的管理力度。突出早晚交通高峰时段的管理。在早晚交通高峰期间,以灯控路口为整治重点,严查灯控路口不礼让行人行为。在平峰时段合理选取重点路段,开展流动执法。

  对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处200罚款,记3分。对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没有避让的,处20至50元罚款。

  “通知”中还要求了各级文明单位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对于文明单位公务车辆及干部职工违反交通法规的,市文明办将通报驾驶员所在单位,并与精神文明单位评比挂钩。凡是单位公车、公务人员私车违章3次扣1分,1年内单位人员累计超过15次,撤销其市级文明单位称号,1年内超过20次以上的建议摊销其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央广网记者 袁鑫)

【责任编辑:安 艳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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