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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圈"出百姓好生活 持续完善创文工作机制

发表时间:2020-07-15  来源:河南文明网

  如今,徜徉在河南省许昌市区道路上,干净整洁的路面、错落有致的树木、文明礼让的市民,组成了一幅幅生动、和谐的立体画面;

  用手机查找公厕、扫描二维码借阅图书、足不出户完成云医院在线会诊、免费畅享高速Wi-Fi……这些涉及医疗、教育、城管、交通、旅游等领域的智慧应用已经逐渐完善,为市民的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便利;

  倾力打造的“15分钟健身圈”“15分钟医疗服务圈”“15分钟便民服务圈”,不仅提升了许昌市城市的品位和质感,还“圈”出了百姓的美好生活;

  ……

  这一切,都是许昌市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所带来的。

  2001年,许昌市在全省率先提出创“三城”、实施碧水蓝天工程,吹响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角。经过不懈努力,许昌市于2015年2月首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17年11月,经中央文明委复查审核确认,许昌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许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创文办常务副主任刘少林介绍,巩固取得的成果,并使文明城市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必须靠健全的长效机制,实现创建工作的常态化、城市管理的精细化,保证创文成果持续惠民。

  健全机制 凝聚合力

  人叫人动人不动,机制调动积极性。决策能否落实到位,干事创业的劲头能否长久保持,创业能否成功,一套健全的、完善的、长效的工作机制是有力保证。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由中央文明委授予,每3年评选表彰一次,是我国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反映我国城市整体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多年来,许昌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坚持以创建促发展、以创建惠民生、以创建增优势、以创建聚合力,探索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长效机制,使之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

  为民创建是根本。许昌市始终做到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坚持做到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创建工作的根本标准,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建工作才有源源不断的活力和动力。

  完善决策机制。许昌市抓好调查研究、决策执行、工作反馈三个环节,形成“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创建指挥部定期研究,创建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完善激励机制。许昌市坚持“表彰奖励与过错惩处”相结合,每年把创建工作列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同步考核、同步奖惩,并将考核指标细化、量化,考核结果向社会发布。

  完善推进机制。从2011年开始,许昌市创文指挥部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2019年起进一步建立周例会、月调度会、季推进会、全年总结表彰机制,调动了各方创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完善宣教机制。许昌市坚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统筹市民教育、社会宣传、公益宣传、新媒体宣传,通过市民学校、家长学校、社区文化中心、农家书屋等平台,扎实开展富有成效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实现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完善监督机制。许昌市建立健全工作衔接机制,通过市领导定期不定期调研,市委市政府督查局重点督查,市纪委问责监督,各责任单位履职尽责,以及建立创建工作台账,实行日督导、月通报、季排名和末位单位表态发言制度,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同时,许昌市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城市管理督导团和新闻媒体、市民群众等全方位监督体系,及时发现和督导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创新载体 巩固成果

  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确保创建工作保持常态长效,确保文明成果持久利民惠民,已然成为文明城市创建题中应有之义。

  强化规划引领。许昌市坚持规划先导、建管结合、以建促管,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着力优化教育、医疗、交通、环卫、商业等城市资源配置,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承载力。在老城区改造中,他们将小餐饮和小百货集中区、农贸市场、摊贩中心等涉及民生的基础设施统一纳入规划,优先组织实施,以满足市民群众需求。

  理顺城管体制。结合许昌实际,许昌市按照主体明确、责权一致、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城市管理职责,推进工作重心下移、职能下沉,建立“一级监督、两级指挥、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系,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整体效能,积极构建“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重心下移、部门联动、监督有力”的工作格局。

  注重科技创新。许昌市积极顺应信息化潮流,将数字网络信息技术应用到城市管理工作中去。主要整合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的信息平台,努力实现数字资源共享,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再上新台阶;拓展覆盖范围,坚持与时俱进,把噪声治理、河流断面、污染物等环保问题和园林绿化等工作纳入管理范围,拓展管理功能;完善考评办法,加大奖惩力度,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提高部门执行力;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推广便民服务平台,扩大覆盖面,提高利用率,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便民服务。

  加强宣传教育。许昌市利用多种有效媒体,大力宣传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规定要求,让城市管理工作融入群众生活;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让文明行为成为自觉行动。疫情发生后,许昌市提倡使用公筷公勺,倡导人们“保持一米距离”等文明行为和习惯养成,开展“文明健康 有约你我”等为主题的活动,引导群众讲文明语、走文明路、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在全社会培育形成良好的文明风尚。

  取得成果不易,巩固成果更难。发展的征程中,创建之路、惠民之路依然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倍加珍惜,把这一来之不易的成果巩固好、提升好、运用好。

  突出特色 打造品牌

  一个人的思想有多远,取决于知识的储备。同样,一个城市的文明建设程度,取决于领导者的创新能力和全社会的学习能力,因此,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社会尤为重要。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归根结底是一次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以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生动科学实践。

  许昌市不断探索,务实创新,以创建转变思路,强化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和引领作用,走出了一条具有许昌特色的创建之路。

  为民创建是根本。许昌市始终做到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坚持做到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创建工作的根本标准,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建工作才有源源不断的活力和动力。

  持续创建是要义。自2001年始,历届市委、市政府一任接着一任干,一任接着一任创,一张蓝图绘到底。特别是2015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奖牌后,许昌市坚持“奖牌拿到手,创建不松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理念,顺应发展的新形势、新需要,重在提升标准、解决问题,不断推动创建工作向更高目标迈进。

  机制创建是保证。许昌市健全完善创建工作决策、激励、推进、宣教、监督五项机制,实现了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在集中创建阶段,许昌市建立周例会制度,实施通报排名和责任追究,全面激发工作动力。

  形成合力是关键。许昌市始终坚持部门联动,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精诚团结;坚持上下联动,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市、区)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坚持干群联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市上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2017年4月7日,许昌作为中部地区和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唯一代表,在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被中央媒体集中巡礼和《焦点访谈》栏目采访报道,进一步提升了许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也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8年,全市综合实力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城市宜居度、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对生态环境满意度4项指数均居全省第1位,并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的年度测评。

  2019年,许昌市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的年度测评。

  2020年6月29日,在全省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上,许昌市以视频方式作的经验介绍,受到了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与会人员的高度赞扬。据悉,禹州市通过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年度测评,长葛市通过河南省文明城市届满复审,襄城县、鄢陵县成功创建河南省文明城市,实现了全域创建。

  当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来了一个新的节点,蝉联全国文明城市殊荣的许昌,正以昂扬的姿态,从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迈进,使其真正成为中原大地上的一颗璀璨明珠。(许昌日报记者 朱庆安)

【责任编辑:安艳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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